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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嫌受贿罪的被告人张某出庭辩护

2020-11-27 00:29:13 来源:

为涉嫌受贿罪的被告人张某出庭辩护,辩护人将围绕以下核心要点展开: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张某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对价关系。现有证据显示:部分款项发生在正常人情往来期间,缺乏明确的谋利事项对应;关键言词证据存在矛盾,且缺乏客观证据补强;相关资金往来性质存疑,不能排除合法借贷或投资回报的可能性。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指控事实尚未达到刑事证明标准。

即便法庭认定构成犯罪,张某亦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其一,其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其二,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其三,案发前已全额退缴涉案款项,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其四,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

综上,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据链存在合理怀疑,依法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若法庭认定有罪,恳请充分考虑其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以体现刑罚的谦抑性与教育挽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