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功为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靳某某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说明
近日,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专业、细致的法律工作,成功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靳某某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目前,靳某某已被依法释放。
本案中,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了靳某某,全面了解案情,并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律师认为,本案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存在显著争议,靳某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辩护律师的核心工作及理由如下:
1. 案件性质存在重大争议:现有证据材料显示,靳某某所涉行为具有真实的商业活动背景,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经营,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存在本质区别。其行为更可能涉及民事经济纠纷,刑事立案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存疑。
2. 社会危险性评估:靳某某系初犯,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无犯罪前科,到案后能够如实陈述案情,积极配合调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 证据状况与羁押必要性:在侦查初期,主要证据尚未完全固定,案件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对靳某某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更有利于查明案件客观事实,避免不当羁押。
4. 法律意见的提交与沟通:辩护律师在法定时限内,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及法律依据。同时,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有效、专业的沟通,充分阐述了本案不宜羁押的法律意见。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专业意见,认为对靳某某无逮捕必要,遂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侦查机关依法对靳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次成功取保,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羁押,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也为案件的后续妥善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辩护律师将继续依法跟进案件进展,全力维护靳某某的合法权益。